中新網哈爾濱10月31日電(記者 楊靜)近日,哈爾濱市民徐國濱通過電話向記者反映,其姐姐徐彩雲在哈爾濱第一專科醫院白魚泡分院住院治療期間,被醫院的另一名病人打成重傷後,因治療不及時而死亡,目前徐彩雲的屍體仍未處理。
  徐國濱告訴記者,2012年3月26日徐彩雲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由於醫院監管不力,被同是精神病患者的張霞毆打導致重傷。醫院於2012年3月28日通知徐國濱,稱徐彩雲在醫院摔傷。徐國濱於2012年3月31日趕到醫院帶徐彩雲到哈爾濱南崗區夏元君中醫骨科診所就診,徐彩雲被診斷為右側股骨莖骨折。
  2012年4月1日,哈爾濱第一專科醫院、徐國斌以及張霞家屬三方協商關於徐彩雲的救治費用問題,醫院表示徐彩雲由其家屬負責治療並墊付醫療費用,而徐國濱表示,徐彩雲是在住院期間重傷,應由醫院負責治療。雙方就此時間進行多次聯繫協商,但始終未達成一致,而徐彩雲也因未得到及時治療,於2013年7月22日在哈爾濱第一專科醫院白魚泡分院死亡。
  徐國濱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第38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配備適宜的設施、設備、保護就診和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患者的人身安全、防止其受到傷害。哈爾濱第一專科醫院有義務負責徐彩雲的人身安全問題,有義務為徐彩雲進行救治治療。而現在哈爾濱第一專科醫院白魚泡分院並未採取積極措施救治徐彩雲導致其死亡,徐國濱將保留追究其醫院監護人刑事責任的權利。
  記者就此事件來到了哈爾濱第一專科醫院白魚泡分院,事件發生時的醫院負責人孫仲秋已經調離了分院,新的負責人姚立峰表示,自己並未經歷事件發展過程,但是有一份醫院收集的徐彩雲事件資料,其中包括了2012年3月28日,徐彩雲在醫院受傷的視頻資料,醫院和家屬的通話錄音,以及醫院對上級部門的情況彙報。
  姚立峰告訴記者,徐彩雲確實是治療期間在醫院受傷,後期醫院和家屬並未就醫療費用的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徐彩雲也因未及時救治而死亡,目前徐彩雲的屍體還未火化。當記者問及此事後續將怎麼處理時,姚立峰表示將會找死者家屬協商,還要聽取主管部門意見。
  隨後記者在10月28日、29日兩次致電哈爾濱市衛生局詢問關於此事的處理辦法,工作人員表示讓記者等回覆,但截至發稿時,記者也沒有收到哈爾濱市衛生局關於此事的回覆,死者家屬徐國濱表示他也並未接到醫院關於協商解決的電話。
  徐彩雲的屍體何時能得到處理?醫院是否應該承擔徐彩雲的救治責任?對於徐彩雲的死亡,醫院方的監護人是否有刑事責任?記者將繼續關註。(完)  (原標題:66歲精神病老人在醫院死亡 屍體三個多月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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